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被罚64.1万元,涉及大中小微企业贷款统计划分错误等六项违法行为
6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以下六项违法行为,受到警告,并被罚款64.1万元。

1.大中小微企业贷款统计划分错误;
2.部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撤销迟备案、个别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、部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未备案、个别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未备案;
3.柜面现金从业人员办理*收缴没有当面加盖“*”字样戳记、冠字号码采集、存储数据不完整、抽取测试的20名现金从业人员人民币实操合格率70%;
4.用户离岗、变动未及时注销或停用、用户未按要求备案;
5.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重新识别;
6.办理人民银行 *** 发行库业务计算机终端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的技术措施、接入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的通信 *** 流量未纳入监测、阻断范围、病毒库更新不及时。
黄某(时任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主要负责人)对该行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重新识别负有责任,被罚款1万元。
序号 |
当事人名称(姓名、职务) |
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|
违法行为类型 |
行政处 罚内容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|
公示期限(自公示之日起计算) |
备注 |
1 |
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|
宜银罚决字〔2025〕1号 |
1.大中小微企业贷款统计划分错误; 2.部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撤销迟备案、个别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、部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未备案、个别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未备案; 3.柜面现金从业人员办理*收缴没有当面加盖“*”字样戳记、冠字号码采集、存储数据不完整、抽取测试的20名现金从业人员人民币实操合格率70%; 4.用户离岗、变动未及时注销或停用、用户未按要求备案; 5.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重新识别; 6.办理人民银行 *** 发行库业务计算机终端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的技术措施、接入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的通信 *** 流量未纳入监测、阻断范围、病毒库更新不及时。 |
警告,并处罚款64.1万元人民币 |
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分行 |
2025年6月 10日 |
3年 |
|
2 |
黄某(时任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主要负责人) |
宜银罚决字〔2025〕2号 |
对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责: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重新识别。 |
罚款1万元人民币 |
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分行 |
2025年6月 10日 |
3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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